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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2-08 【来源:孟州市园林处】 【字体:

 

焦园发〔2018〕4号


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
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

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

      2018年春节将至,按照中共焦作市纪委《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焦纪发〔2017〕19号)文件精神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,从严纠正“四风”。紧盯关键节点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常抓不懈纠正“四风”,抓好作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,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新的一年。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。


      一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做到勤俭过节、文明过节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严禁违规购买、赠送和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年货节礼;严禁收受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礼券;严禁在机关或企业食堂、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吃喝;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、送礼、宴请、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等;严禁在高档小区、写字楼等隐蔽场所、私人会所违规吃请;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、租用车辆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聚会活动;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。


      二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(券)等年货节礼;严禁以汇报工作、过节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、宴请;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年货节礼;严禁违规公款购买、消费高档白酒;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等;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。


      三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。各党支部(总支)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纠正“四风”重要指示精神,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,身体力行,以上率下,形成“头雁效应”。同时,对照省委巡视反馈要求,摆摆表现、找找差距,抓住主要矛盾,拿出过硬措施,扎扎实实地改,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,巩固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。对春节期间顶风违纪、“四风”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单位,要按照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进行严肃追责问责。


      四、局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。局纪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,畅通信访渠道,主动接受群众举报,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。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,也要注意发现“四风”问题新动向,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,把纠正“四风”往深里抓、实里做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肃查处,一查到底;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。对“四风”问题突出的,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加大问责力度,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,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
 


      举报电话: 2608030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孟州市园林处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2月5日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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