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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局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督查方案
发布时间:2017-05-12 【来源:监察室】 【字体:

 

孟州市园林处
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督查方案



    为加快推进全市十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,圆满完成我局在“四城联创”活动中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,逐步建立长效督查工作机制,全面提升机关执行力,特制定本方案。


一、督查内容  

  
    (一)新河商务区建设和新河生态治理项目。
    责任领导:赵红兵

    责任科室(单位):计划财务科、规划设计室、生产技术科


    (二)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建设项目。
    责任领导:刘学锋
    责任科室(单位):计划财务科、规划设计室、生产技术科


    (三)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翟家波
    责任科室(单位):规划设计室、绿化队


    (四)中原路和东海大道建设项目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秦小利
    责任科室(单位):规划设计室


    (五)水生态建设(黑臭水体治理)项目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 责任科室:生产技术科、规划设计室;


    (六)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宣传工作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翟家波
    责任科室(单位):办公室


    (七)强化城区绿化工作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 责任科室(单位):生产技术科


    (八)治理城市河道、湖泊工作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 责任科室(单位):生产技术科


    (九)“两口一路”建设项目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 责任科室(单位):生产技术科


    (十)郑州园博园建设项目
    责任领导:翟家波
    责任科室(单位):绿化办、盆景园


   (十一)加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 责任科室:生产技术科


   (十二)规划建设公共游憩空间、完善旅游集散咨询体系、健全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工作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 责任科室:生产技术科


    (十三)推进旅游共建共享工作。
    责任领导:闫玉新
    责任科室:生产技术科


二、督查组织
    督查工作由局纪工委牵头,局办公室和监察室共同承担,办公室侧重于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,监察室侧重于作风建设和违规违纪问题的督查。各责任科室(单位)指定一名同志配合搞好督查工作。


三、督查方式
    采取电文督查、实地督查和暗访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原则上每周实地督查1次,每月暗访督查1次。每月28日前,督促责任科室(单位)将所承担的各项督查内容进展情况,形成简要文字材料,经主管领导签字后,交办公室汇总,形成督查通报,在次月5日前予以印发。


   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,要及时督办,限期整改,以督查促进度、促落实。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、群众反映强烈、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问题,督查组要重点查办,督促有关责任科室(单位)深入研究、认真解决、务求实效。


    根据实际需要,对工作进展缓慢,没有按要求完成进度的责任科室(单位)进行重点挂牌督查。按照急事急查、特事特查的原则,对上级或局领导交办事项随时组织督查。


四、督查要求
    坚持“突出重点、讲究方法、创新方式、务求实效”的工作原则,强化工作执行力,强化督查效率,强化成果运用,确保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、样样有结果。


    (一)严肃督查纪律。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,严格按照“令出督随”的要求开展督查工作,要真督实查,督查人员要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,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,不得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、避重就轻。各督查组成员要严于律己,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和作风建设规定。


    (二)严密实施督查。督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,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,需要局领导出面解决的,及时向领导反馈。督查组成员要认真记载督查日志,建立督查台账,实行清单管理。要围绕督查重点,制定督查计划,有序开展督查。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,坚持做到“四个不放过”,即事实真相不查清不放过,承办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,存在的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,有关人员的责任不追究不放过,督促整改到位,坚决杜绝有布置无检查、跟踪问效不深入、不细致的问题,全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。对重要督查事项,要多开展回头看再督查,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,督查就跟进到哪里。坚持督查中调研、调研中督查,在督促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,对工作进程进行深入调研,发现问题和梗阻,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,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
    
    (三)严格考核奖惩。要进一步强化督查评价激励机制,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责任科室(单位)进行通报表扬,并将好的做法进行推广;对措施不得力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;对落实工作迟缓、敷衍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约谈。同时,对被通报批评和未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科室(单位),将按局绩效考评有关规定扣取相应年终绩效考评分数。要强化对各督查组成员履职情况的考核,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,对敢于担当、认真负责的督查组成员要优先提拔使用,形成抓落实、求实效的工作导向。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,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督促整改;对不认真履职、任务完成不好、不遵守工作纪律的督查组成员,要及时调整或进行责任追究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4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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