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
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2017年元旦、春节两节将至,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防止出现节日期间不正之风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。
一、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切实做到勤俭过节、文明过节。严格财经纪律,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,强化岗位责任,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畅通信息报送渠道,遇有突发性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汇报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。加强舆论引导,通过开展廉政谈话、发送廉政短信、组织警示教育等方式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,增强廉洁从政意识,自觉反对“四风”,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。
二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送礼、宴请等拜年活动,严禁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,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,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,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,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,严禁公车私用,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园林企业。
三、系统各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,坚决纠正,确保“两节”期间风清气正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领导干部要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及时提要求、打招呼、敲警钟,切实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。局纪工委要加强监督检查,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。对违纪问题尤其是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查快处,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绝不姑息迁就。对由于领导不重视,措施不得力,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出现反弹的单位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规定,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。
举报电话:2608030
中共孟州市园林处委员会
2016年12月28日